我离他太近了,我所说的每一个字他都渐渐听得清楚。“我念三时候有一个跟你形很像的男生喜我,喜的发疯,天天给我买饭打,连打扫卫生都帮我了,我只让他吻过我一次,我告诉他我不喜他,所以我跟他接吻,你知吗?吻完我的第二天他就死了,死在三楼的宿舍里面,用床单勒死的,死的时候伸在外面,酱紫,像卤好的猪。只有我知他为什么死,我曾经告诉他说,明天你要死掉我会永远你。别人都以为是考压力太大造成的,你见过吊死人的模样吗?很酷,我第一次觉得他很男人。”
问询,“你有男朋友吗?你不该一个人来舞的,我一看就知的,像你这样的女生,应该有一个很有钱的男朋友,课后开车载你去向阳屯或者上岛咖啡吃东西。”
那种稚男生,像婴儿一样白痴。他以为向阳屯是什么雅去,他不知,我向来对东北的猪肉炖粉条、小鸡炖蘑菇或者酸菜饺不兴趣,那个时候,我从来不曾听说什么岸咖啡是什么鸟。“舞吧,我最讨厌话多的男人,你应该去锻炼,长一些肌肉回来,打篮球比起舞更适合你,或者脆老老实实呆在实验室里,你的后背摸起来像个女人,腰也是,纤瘦,女孩会不喜。”嘈杂的音乐和嘈杂的喧嚷,他几乎听不见我讲话,我把脸贴到他的脸上,我温的呼直接扑他的耳膜,声音也是,我受到他的颤抖,那不是因为舞所造成的,是我的亲,他的心脏动得厉害,就在我右的对面。
总有男生打听我的落,大学里面这是男孩泡女生的惯用伎俩,知了她的系别年级姓名住,然后就像厚实听话的狗一样蹲在人家经常的地方死守,帮人家打饭,抄笔记,占座位,不知在哪里搞些钱买一些花花绿绿的零贿赂她的舍友,忠诚执着得像只隶,然后,就摘得了一颗花心,那女生就是你的了,那女生从此就和你成双对,手牵着手,一起吃饭一起自习一起逛街,找僻静的花前月拥抱接吻,然后再找个什么地方上床睡觉,任之蹂躏,青的彩染成彩,也不用担待责任,多毕业时假惺惺撒泡泪唱一首凄伤的挽歌,“夕阳外,古边,芳草碧连天”,或者张靓颖的那首。然后劳燕分飞,各奔前程,两年以后,找一个条件相当,门当
然后,那个可怜的傻瓜再也呆不去,他的额全都是汗珠,豆一般大小,像手术室里开膛破肚时生孩的女人。他连一个拍也不愿再跟我共舞,狼狈着挤人群,踩住一个个男生的脚,我听到那人愤怒的叫骂。他也不回仓惶着向门外逃窜。如果在东北大学正门左侧的树底,我一从里面钻来,立在他面前,我想他会疯的。不过,你知,我不会那样去,并且,我的鞋跟又细又尖,不好走路,不见得比他更快。
我借着舞场转动闪烁颜变换的灯光,看见他的脸渐渐煞白,他已经第三次踩我的脚,我丽的鞋面粘着他鞋底的脏痕,我也不去责备。我拽住他,要不他就跑了,我觉到他往外撕扯着。我的话还没说完,“你的唇很漂亮,如果接吻不代表什么的话,我们接吻吧,你看周围,很多恋人拥在一起,接吻是最正常不过的行为。”